
北京
赵新春律师致力于重大疑难民商经济案件的法律研究,从业十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实践经验,尤其在建设工程、房产纠纷、经济合同、公司股权、商事诉讼与仲裁、强制执行等领域研究颇深。团队在全国各地中高级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代理过多起重大疑难民商事经济纠纷案件,累计涉案金额达数亿元。赵律师及其团队擅长通过深入了解案情为客户提出切实有效的整体化解决方案,从而在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的商业及诉讼风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外,赵律师及其团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运营风险防控、合规性审查、争议规避及解决等法律服务,团队律师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肯定和好评。
业务领域
建设工程 | 重大争议解决
代表案例
山东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某润置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深圳某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廊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云南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某工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实际施工人王某与中建五局、大连某置地有限公司等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
北京某建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
河南某置地有限公司与刘某等人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港资独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涉房产金额8000余万元,仅违约金即获法院支持700余万元。
张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涉及开发商一房二卖,房产金额2000余万元,法院最终支持我方全部诉请。
日籍华人黄某与张家口某知名滑雪场股东知情权、股东会决议效力系列纠纷案,通过诉讼及谈判等方式维护小股东合法权益。
鹰潭某有限合伙企业与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某等人追加被执行人纠纷案,代理被告,案涉债务金额1.9亿元,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诉请。
河北某智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控股有限公司等追加被执行人纠纷案,代理原告,成功追加债务人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社会职务
·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 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
· 第四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 业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