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昕
乾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
民商经济 | 重大争议解决业务部
北京
个人背景
杜昕1981年11月入伍,海军潜艇兵。1984年考入军校,毕业后担任过排长、连长、参谋、政治干事、政治指导员、政治教导员。1998年转业分配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00年4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考试合格证书,2000年6月开始审理民商事案件。 2008年8月被任命立案庭副庭长。2013年辞去副庭长职务,任副处级审判员,一直从事民商事审理和破产重整案件。2019年6月提前四年半退休,退休时为四级高级法官。
2000年参加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4月10日取得律师资格证书(证号21200163120663);2008年又参加了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09年2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号A20082114031829)。
2004年4月审判业绩突出,被辽宁省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并荣立二等功。2004年8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表彰在全省法院首届再审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奖个人和集体的决定》[辽高法(2004)147号],本人制作的(2001葫经再终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获得一等奖。同年该再审裁判文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奖。2005年11月,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审监工作先进个人。除此之外,我在葫芦岛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二十一年,还先后荣立三等功七次,评为先进个人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