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
康福永律师,男,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康福永律师主要从事重大民商事、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其办理的大量案例中多为法律关系疑难、复杂、争议标的额巨大案件。其中代理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刘香举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检察院阶段撤销案件不起诉,向赔偿义务机关即河北省某市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案、张天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检方量刑较重的情况下)争取到缓刑等案件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认可。代理大量的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并担任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优秀民营企业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执业过程中认真学习总结,其学习研究成果被《法治与社会》、《时代人物》等权威书刊杂志收录。康福永律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良好的专业素养赢得了当事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自执业以来多次被评为市级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同时还曾兼任政协委员等很多社会职务。
业务领域
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刑民交叉)辩护与代理、常年法律顾问 ·
代表案例
· 曾担任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优秀民营企业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 代理博广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代理解决博广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资产回购纠纷;
· 代理易达恒联路桥材料有限公司与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代为处理顾问单位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斯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代理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庆阳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环县绿能光伏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 代理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就其不良资产处置及债权实现诉讼与非诉方案工作;
· 成功为王某某(城中村改造拆迁)涉嫌寻衅滋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取保;
· 成功为张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争取缓刑;
· 成功为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撤销案件不起诉)申请国家赔偿案;
· 参与起草调研修改制定地方立法工作即《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立法的系统工作。
社会职务
河北省发改委主管河北省改革战略研究会 常务理事
河北省石家庄市依法治市委员会 法律入库专家